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汇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包括党的工作机关加挂行政机关牌子的部门)的年度报告,将玉龙纳西族自治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含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标考评细则〉的通知》、《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指标考评细则的通知》(丽政办发〔2023〕44号)明确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围绕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序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各县直部门进一步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并按目录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各级各部门认真对重大建设项目、统计等32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查缺补漏、更新完善,编制发布新增领域—水利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按照目录规范公开有关政府信息。编制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明确27个重大事项的决策承办主体和决策执行主体。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确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方便查询,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共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件6件(其中1件由3个部门分别答复),均予以公开,均为市政府办公室转办省依申请公开应用管理系统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件。未收到通过信函、传真、当面等渠道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全县各级各部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发布等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发布审查机制,进一步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一律作去标识化处理。巩固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成果,按照国家和省明确的网页版式、下载版式、文本格式及专栏布局要求集中发布并动态调整更新。
(四)平台建设方面
年内完成县政府门户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2145条(其中,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420条)。2023年年底,全县政府系统在运行政务新媒体共37个。其中,微信31个,微博5个,今日头条1个。根据实际情况,各级各部门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务信息的同时,也通过公示栏、电子屏、报纸、电视、广播、大喇叭等媒介和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预算决算、征地等政府信息及时通过相关业务网站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
完成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3年度“争一流、促跨越”行动暨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为扣分项,权重4%,最高可扣乡镇24分、县直部门12分。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数智安全”等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常态化监管工作,年内注销无力维护更新的政务新媒体1个、新开办政务新媒体3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性、稳定性有待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力量仍需加强;
2.公开形式单一,部分信息存在发布不及时、发布内容不规范、公众参与度较低等问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通过教育培训,增强各级各部门对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高整体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2.进一步巩固拓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努力形成体系完备、制度健全、平台规范、队伍专业、保障有力的政府信息公开新格局,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县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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