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民发〔2021〕184号)要求,现将玉龙县民政局2025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省、市级彩票公益金支持情况
2025年,玉龙县民政局共收到中央、省、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560万元。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3万元,由玉龙县民政局使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项目;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27万元,其中玉龙县民政局使用127万元,主要用于殡葬服务类、社会公益类和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430万元,由玉龙县民政局使用,主要用于社会公益类项目和老年人福利类项目。
二、资金收入明细及执行情况
2025年,玉龙县民政局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和专项资金使用原则,主要资助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殡葬服务、社会公益等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
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丽财社〔2025〕151号),收到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3万元,用于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已使用0万元,结余3万元。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1.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丽财社〔2025〕115号),收到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7万元,用于特殊困难群众火化补助资金3万元,婚姻规范化试点项目经费4万元。已使用特殊困难群众火化补助3万元,结余婚姻规范化试点项目经费4万元。
2.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丽财社〔2025〕185号),收到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20万元,用于玉龙县社会福利中心(北楼)提质改造100万元,老年志愿服务活动、老年志愿队伍建设、老年志愿者保险购买20万元。已使用0万元,结余120万元。
(三)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1.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社会公益类项目资金的通知》(丽财社〔2025〕160号),收到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万元,用于行政区域界线修复项目。已使用0万元,结余3万元。
2.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社会公益类项目资金的通知》(丽财社〔2025〕161号),收到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0万元,用于救助管理站设施设备提质改造项目。已使用0万元,结余20万元。
3.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社会公益类项目资金的通知》(丽财社〔2025〕212号),收到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7万元,用于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试点项目。已使用0万元,结余37万元。
4.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社会公益类项目资金的通知》(丽财社〔2025〕256号),收到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70万元,用于玉龙县社会福利中心北楼提质改造项目。已使用0万元,结余370万元。
三、项目成效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
在养老服务上再提质,推进老年幸福食堂建设。一是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普惠可及的养老服务网络,抓好在建项目收官和后续项目申报。二是扎实推进玉龙县社会福利中心提质改造和老年幸福食堂建设。三是探索在白沙、拉市等条件成熟地区发展“养老旅居”新模式,助推银发经济发展。
(二)殡葬服务类项目
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项目。本项目由玉龙县民政局组织实施,面向辖区内去世的特殊困难群众发放火化补助。通过扎实推进补助工作,及时足额发放补贴、减免相关费用,切实减轻了群众的治丧负担。政策落实精准到位,服务便捷高效,既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又有效推动了殡葬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民生保障成效。
(三)社会公益类项目
1.婚登规范化试点建设。积极推进“全市通办”“跨省通办”“婚育一件事联办”。创新服务形式,建成公园式婚姻登记处,开展集体婚礼和特色颁证活动,培育文明婚俗新风,获市县媒体广泛报道。
2.行政区域界线修复项目。2025年玉龙县民政局依法管界治界,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牵头完成第五轮“古玉”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野外界线界桩联合检查,有序实施县内乡级界线联检工作,为古城区、玉龙县两县边界地区长治久安与和谐发展夯实了基础。
3.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试点项目。本项目主要由玉龙县黑籽儿社会服务中心实施,面向全县城乡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重病重残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护理、精神慰藉、安全管理、文化娱乐、能力提升、持续跟踪等上门服务,实打实解决生活难题,以细致入微的照料为特殊困难群众送去温暖,用点滴关爱汇聚起民生保障的暖流。
4.救助管理站设施设备提质改造项目。落实落细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帮扶和关爱服务政策,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对玉龙县救助管理站设施设备进行提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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