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鸣音四川森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2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处理
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查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6-05-25 16:39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为切实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强化安全生产闭环管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玉龙鸣音四川森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2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及相关批复要求,玉龙县安委办成立评估工作组,对该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评估。本次评估遵循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重点核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防范效果,分析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确保整改落地、隐患消除,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评估由玉龙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统筹部署,评估工作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鸣音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组成,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追责问责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核查,评估工作组依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审议形成本督查评估报告。

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情况

(一)事故基本概况

20241229日,玉龙县鸣音镇境内四川森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项目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6万元,经调查认定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川森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主体责任,相关人员存在违规作业、管理失职问题。

(二)事故调查组织与实施

事故发生后,玉龙县人民政府依据相关规定,于20241230日成立由县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等多部门派员参加的鸣音“12·29”事故调查组,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技术分析、询问取证、查阅资料等方式,查明事故经过、原因及责任主体,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报告明确处理意见及整改要求,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事故原因认定

直接原因:根据GB 50168-20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规定,电缆敷设时电缆盘应有可靠的制动措施。四川森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坡地敷设电缆时,未遵守该标准,未为电缆盘设置可靠制动措施,导致电缆下滑失控,直接引发本次事故。

间接原因:四川森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多处漏洞。该公司对坡地电缆敷设作业安全风险预判不足,未制定专项管控措施,日常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未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未开展针对性安全培训,导致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应对突发情况能力不足;且未按规定在工地及作业区域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未能有效警示作业风险。

三、事故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有关人员处理情况

1.*(四川森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职不到位,且违规授权无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人员担任施工现场负责人,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依法处以人民币38400元(叁万捌仟肆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2.*华(四川森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且本人未持有有效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上岗履职,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依法处以人民币21000元(贰万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事故发生单位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四川森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现场安全管理等工作不到位,对事故负重要责任,玉龙县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四川森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60万元(陆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已足额缴清全部罚款,行政处罚执行完毕。

2.安阳盛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华电(玉龙)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因已基本履行相关安全职责,且部分单位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均不予行政处罚,已按要求提交深刻书面检讨。

3.县发展和改革局、鸣音镇党委及政府,因已履行相关安全监管和属地管理职责,均不予追责问责。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四川森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刻汲取本次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强持证上岗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安阳盛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增强风险意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保障安全生产。

3.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将本次事故在公司内部通报,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4.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排查安全事故隐患,扎实做好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保障施工安全。

5.华电(玉龙)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切实履行建设项目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各监理、施工单位的检查督促,推动其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6.县发展和改革局:加大玉龙县辖区内在建重点项目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力度,对辖区内在建光伏建设项目开展全面隐患排查,严格履行三个必须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7.鸣音镇党委、政府: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各项安全防控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评估工作组综合评估意见

根据审查材料、听取汇报和现场评估情况,四川森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2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合法合规、事实认定清晰准确、责任追究全面到位、行政处罚执行完毕、整改措施落实有力有效。涉事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能够正视自身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要求,从制度建设、隐患整治、培训教育、现场管理等方面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整改措施针对性、操作性强,整改成效显著,达到了举一反三、防患未然的整改目标。

玉龙鸣音四川森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29”

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评估工作组     

202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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