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办法的通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工作要求,经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对全县所有非煤矿山明确了日常安全监管主体,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玉龙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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