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44号)和丽江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会议要求,玉龙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玉龙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局、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玉龙分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及拉市镇、太安乡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会商研判,征求非煤矿山企业意见后,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龙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四个一批”清单公示如下: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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