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市容市貌和人居环境质量,努力把玉龙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基础完善、环境优美、幸福宜居的现代化新县城。根据《玉龙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二阶段工作实施方案》,在县城建成区所有居民小区(黄山街道下辖的南口、漾江、白马、五台、文华等五个社区管理的共计116个居民小区)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二阶段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动员
1.通过党建引领,街道、社区等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的先锋模范作用,并通过“双报到”“党员志愿服务”等多种途径和形式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教工作。
2.通过在小区内合适位置(例如:大门、活动中心、小区道路、小广场、电梯、楼道等人员集中场所)规范布置宣传横幅、宣传海报、宣传展架等,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不断筑牢全体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引导居民自主将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投放。
3.通过在小区内的垃圾分类宣传栏上明确标注垃圾分类屋的位置图,引导小区居民就近投放垃圾。
4.通过向广大居民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单、宣传手册、签订倡议书等形式,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讲解。向社区居民详细介绍分类知识,强调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不断增强社区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积极动员全体居民参与到实践垃圾分类的行动中,从而不断提高社区居民自觉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5.通过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会(讲座),提高居民分类的意识和技能,保证每个小区不能少于一次。挂联单位、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都要安排一名工作人员担任本部门的垃圾分类宣传员,具体组织开展所负责区域的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宣传员的培训工作由县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6.全县各小区挂联单位、黄山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公司等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负责的区域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
二、探索建立垃圾分类激励奖惩机制
1.提高居民分类的积极性、趣味性,探索建立智慧APP、二维码扫码积分兑换等方式与物业现有的监控系统融合的平台。根据居民分类投放质量的登记积分、可回收利用垃圾数量质量的登记积分等兑换相应物品(香皂、洗衣液、鸡蛋等)的激励奖励办法,提高居民开展垃圾分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和趣味性。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评比制度。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查部门将积极探索建立垃圾分类评比制度。定期对各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对开展的好的小区(业主委员会、物管)、居民户进行物质和精神的激励奖励,反之,则按照《丽江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分类设施设备配置
根据试点阶段的经验,在方便住户定点投放的基础上合理控制成本费用,第二阶段将垃圾分类亭和垃圾分类屋按照150户以内设置垃圾分类亭,150户以上按照每350户设置一座垃圾分类屋进行布置,预计将投放垃圾分类屋109座,垃圾分类亭36座。垃圾分类屋、亭的建设资金按照业主委员会(维修资金)、小区物业公司、政府奖补“三个一点”的方式统筹解决。其中,垃圾屋政府奖补14000元/座,垃圾亭政府奖补6000元/座,其他资金由业主委员会(维修资金)、物业公司自筹。垃圾分类屋、亭的选址协调工作由业主委员会(牵头)物业公司负责,选址需满足垃圾收运车辆的进出、转弯等需求。垃圾分类屋、亭的建设标准(面积、材质等)由住建局提供,验收工作由住建局负责,通过验收后再按照奖补办法进行奖补。老旧小区的分类屋、亭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完成前在确保覆盖率达90%以上的基础上暂时采用摇铃移动方式进行收集。
四、垃圾分类点位管理及收运方式
1.点位管理。垃圾分类屋(亭)由引导员在投放点位对居民投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有物业的小区由物业公司安排垃圾分类引导员进行管理运营,没有物业的小区由所在街道牵头(挂联单位、业主委员会负责)聘任引导员进行管理运营。引导员的培训工作由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分类收运。以分4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标准,配套分类运输车辆进行分类收运。
3.分类处置。可回收垃圾:由引导员和垃圾分类运营企业结合激励奖惩机制完成回收利用工作。厨余垃圾:由特许经营企业杭州五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负责收运至玉龙县城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有害垃圾:由于数量较少所以在分类屋内存放到一定数量后再清运至古城区金山分类分拣中心统一储存。其他垃圾:由垃圾分类运营企业转运至古城区文化园区焚烧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
五、工作要求
1.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垃圾分类屋、亭建设工作。
2.2023年10月21日—11月30日,全面铺开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长期坚持);完成垃圾分类屋、亭验收工作;完成分类运营的所有准备工作。
3.2023年12月1日起全面开始分类运营。
4.县直各部门、乡镇(街道)要采取建立民意反映监督平台、开通投诉监督电话热线、开辟聚焦曝光栏目等方式,畅通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渠道;以街道、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及新闻媒体宣传、教育为主导,加强垃圾分类引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建设,编制发放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培养垃圾分类行为习惯;将垃圾分类宣传推广工作纳入社区挂联单位重点工作,结合党员“双报到”活动常规性推动,探索“社区+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服务,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5.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县发改局等有关部门要在文明城市、“美丽县城”、园林城市、卫生县城、健康县城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创建活动中,将生活垃圾分类绩效纳入综合考评范围中。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积极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有力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实行“日检查、月通报、年考核”制度,有效推动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玉龙县园环中心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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