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和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批示精神,按照《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龙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县各乡(镇)人民政府、玉龙山办事处编制了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标准目录(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汇总审核,现统一进行集中发布(详见附件)。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