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政人〔2026〕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玉龙县委《关于王磊同志免职的通知》(玉委〔2026〕83号),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
王 磊 免去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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