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超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9 16:28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中小】

玉政人〔2026〕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玉龙县委《关于杨超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玉委〔2026〕60号)、中共玉龙县委《关于唐凌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玉委〔2026〕67号),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

杨  超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松  免去县人民政府督察专员兼督查室主任职务;

杨晓莹  免去县政府督查员兼督查室副主任职务;

唐凌波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文钲刚  免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木建华  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正科级),免去县数据局局长职务;

和继忠  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姚丽华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数据局局长,免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王  萍  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段子云  任县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郭余孙  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免去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赵小芳  任县司法局石鼓司法所所长;

和琳琳  任县司法局黎明司法所所长。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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