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丽根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2 08:17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中小】

玉政人〔202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玉龙县委《关于赵丽根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玉委〔2023〕43号)文件要求,经2023年5月31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

赵丽根  任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兼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正科级),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   环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秦   宝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赵丽吉  任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兼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和义平  任县人民政府专职督学(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职务;

张加林  任县滇中引水办公室主任(兼);

唐冬梅  任县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桂珍  任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副主任(事业单位管理岗八级,试用期一年);

和金开  免去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和学圣  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和克江  任县司法局白沙司法所所长;

和文江  免去县司法局白沙司法所所长职务;

余   进  任县司法局奉科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和作强  免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丁   涛  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张   凌  免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职务;

和正军  任县公安局黄山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黄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县公安局白沙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绍军  免去县公安局黄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付晓东  任县公安局黄山派出所副所长;

刘   顼  任县公安局黄山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玉龙山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余秀程  免去县公安局黄山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程   成  任县公安局白沙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黄山中队中队长职务;

华   超  任县公安局石鼓派出所所长;

李   超  免去县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白沙中队中队长职务;

杨春龙  任县公安局玉龙山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玉龙山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县公安局龙蟠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汝俊  任县公安局玉龙山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鸣音派出所所长职务;

和红圣  任县公安局龙蟠派出所所长;

和忠信  任县公安局奉科派出所所长;

刘   智  免去县公安局奉科派出所所长职务;

旦永明  任县公安局白汉场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巨甸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文俊  任县公安局巨甸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公安局黎明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凌云  任县公安局黎明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鲁甸派出所所长职务;

和鹏强  任县公安局鲁甸派出所所长;

杨文权  任县公安局鸣音派出所所长;

谢   建  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经文保中队中队长职务;

熊振刚  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经文保中队中队长,免去县公安局巨甸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马晓华  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行动中队中队长职务;

熊新才  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行动中队中队长;

杨小虎  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综合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砚君  免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蔺秀芳  免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余   理  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祁琼芝  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和子天雄  任县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重案中队中队长职务;

王   炜  任县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重案中队中队长;

邹晓雷  任县公安局玉龙雪山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玉龙雪山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星高  免去县公安局玉龙雪山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和学忠  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张红耀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李益兴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黄山中队中队长职务;

和懿全  任县公安局玉龙雪山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杨晓丽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

尹桥德  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职务;

木金武  任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白卫泉  任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国王  任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刑事侦查中队中队长职务;

杨如军  任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勤务指挥室主任,免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勤务指挥室主任职务;

王治鹏  任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科信中队中队长,免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科信中队中队长职务;

李文君  任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侦查中队中队长,免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职务;

和学光  任县公安局玉龙雪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玉龙雪山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  昭  任县公安局拉市海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拉市海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姚肖铖  任县公安局黑白水林区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黑白水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何丽泽  任县公安局老君山林区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老君山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丽锋  任县公安局上江林区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上江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和向荣  任县公安局巨甸林区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巨甸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剑飞  任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按县属国有企业正职领导管理),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邓   聪  任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市场化选聘);

和世雄  任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按县属国有企业副职领导管理),免去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试用期满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算。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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