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政策解读情况检查”的工作要求和市政府办公室安排部署,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6年二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经检查,2026年一季度,我县没有出现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政策文件未提交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未与政策文件相关联的问题。
下一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云政办发〔2023〕13号)、《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2022〕2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事关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不断提高政策解读成效。
一、落实“三同步”要求
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应当按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实施。
政策文件正式印发后,文件起草部门应当根据定稿文件对解读材料修改完善后,最迟在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政策解读材料,并做好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的相互关联。
二、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要聚焦经济宣传,突出解读重点,优化解读内容,丰富解读形式,用好政务新媒体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提升政策解读的通俗性和可读性;要探索鼓励运用图表、动漫、视频、问答、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多元化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事关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不断提高政策解读成效。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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