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7-24 10:36来源:县司法局 字体:【

一、起草背景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围绕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出了新任务。适时编制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需要,也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流程管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着力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丽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结合全县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实际,玉龙县司法局(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室)编制了《玉龙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玉龙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清单的形式,列出了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等12个部门需在2026年度提交县级决策的25个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并明确具体承办部门和完成时限。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应当依法对纳入《玉龙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履行决策法定程序,保证决策质效。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决策事项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县司法局(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室)负责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合法规范、实施高效有序目录可以根据县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实际适时进行调整。

三、征求意见情况

《玉龙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送审稿)》已征求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86个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意见。

均无修改意见建议。

相关政策文件: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龙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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