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意义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危害农村生态环境的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2013年11月,国务院(第643号令)颁布《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应当与畜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畜禽养殖生产布局,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明确污染治理重点设施建设,以及粪污资源综合利用等污染防治措施。此后,国家又相继出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内容。
根据《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环土壤〔2022〕8号)总体安排和《关于进一步加快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82号)具体要求,以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22]66号)及《丽江市生态环境局 丽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丽江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丽环通[2022]23号)要求,由丽江市生态环境局玉龙分局和玉龙县农业农村局共同推进《规划》的编制。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8个部分。
(一)总则。该部分主要对规划的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依据、规划范围、规划期限、工作技术路线等进行了说明。
(二)区域概况。该部分主要对全县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概况、土地利用、生态敏感区分布、生态环境概况、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等进行了描述。
(三)规划目标。《规划》明确:到2025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构建种养平衡循环发展机制。全县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物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理,有效保护水体和环境卫生。使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100%;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全面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四)主要任务。围绕目标,《规划》提出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强化环境监管”五项主要任务。
(五)重点工程。主要实施“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整治提升工程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田间配套设施建设、技术示范基地建设、监管体系建设”六项重点工程。
(六)工程估算与资金筹措。玉龙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总造价20683万,其中: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以畜禽养殖场户投入为主,占资金总量的80%;积极争取国家对养殖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和当地政府的财政列支,占资金总量的10%;引入第三方投入资金进行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占资金总量的10%。
(七)效益分析。通过《规划》的实施,环境效益方面:改善养殖场周边环境,提升耕地肥力,提升环境质量;经济效益方面:促进种植业提质增效,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社会效益方面:提高农产品安全,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八)保障措施。主要从“组织领导、政策支持、技术指导、监督考核、宣传引导及公众参与”五个方面明确了保障《规划》实施的措施。
三、保障措施
玉龙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规划》;积极落实国家和地方畜禽养殖禁养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相关政策措施;健全现代畜禽养殖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对现代畜禽养殖业生产的全过程服务。以提质、增产、增效为目标,把握畜禽养殖技术进步的主攻方向,重视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试验示范,按照畜禽养殖业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相关标准的要求,认真做好执法依据梳理,完善部门权力清单,深化推进执法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保障玉龙县畜禽养殖持续、稳定发展。
相关政策文件: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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