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02 11:14来源: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中小】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县制定出台了《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起草背景

  2019年12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会议指出,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会议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在全国各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推进涵盖政务服务全流程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层政务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政务信息必须应公开尽公开。基层政府要在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2019年1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2020年5月2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2020年6月10日,市人民政府市长郑艺批示:各个县区务必认真落实好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三、起草过程

  6月30日,我县印发《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龙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20〕35号),明确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及保障措施,细化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以下简称标准目录)编制责任清单,对全县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8月26日,我县组织各乡镇及相关县直部门的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在县、乡(镇、办事处)设分会场,组织参加丽江市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培训。全县共314人参加。

 

  8月27日,省标准化研究研究、市政府办公室到我县调研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我县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省标准化研究研究、市政府办公室的领导和专家对我县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指导和培训。

 

  7月初—10月中旬,我县相关县直部门,严格按照《编制责任清单》,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理论、法规、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基础上,认真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等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积极争取省、市对口部门的指导帮助,立足玉龙实际,结合各自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全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编制完成相关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初稿)。

  10月下旬,县政府办公室汇总26个试点领域的县级标准目录(初稿),统一排版后认真征求了意见建议。

 

  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县政府办公室修改完善《标准目录(初稿)》并形成《标准目录(送审稿)》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10月31日形成《标准目录(试行)》,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备案检查,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五、主要内容

  县级《目录(试行)》文本共444页(其中,封面1页,目录1页)。

 

  共涉及城乡规划、重大建设、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领域。

   

  包含二级公开事项1401项,每一项都明确了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


相关文件:《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