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编号:(2026)玉龙县第50号

发布时间:2026-09-29 15:09来源:玉龙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中小】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核,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聂天宝、王有仙

不动产坐落:玉龙县白华路金盾小区90幢90号

不动产建筑面积:222.31平方米

不动产土地面积:170.64平方米

异议登记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玉龙县夏禾路玉龙县自然资源局一楼玉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示单位: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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