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关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负责指导并监督实施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6.指导管理城市建设.城市供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
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9.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
10.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组织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11.承担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12.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股室
1.办公室
2.建筑市场管理股
3.抗震防灾股
4.村镇建设股
5.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
6.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股
7.绿化建设管理股
8.城乡“一水两污”管理办公室
9.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10.住房保障股
11.综合行政执法一、二、三大队
12.政工人事股
13.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
14.建设工程消防监管股
(二)下属事业单位
1.房产管理所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4.园林绿化环卫中心
办公地址:玉龙县文笔路1号(县政府附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电话及传真0888-5179202
负责人: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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