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名称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公安局
二、机构法定代表人
罗丰羽
三、机构职能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公安局是政府工作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之规定和玉龙县编办印发的玉龙县公安局“三定方案”,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按“三定”方案,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涉公安机关职责领域相关工作。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农村地区消防工作,实行农村民房消防监督;
5.管理枪枝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其他职责。
四、机构设置
(一)19个内设机构
指挥中心、政治处、机关党委、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刑事犯罪侦查大队、治安大队、反恐特警大队、留置看护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禁毒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警务站火车站、交通警察大队、玉龙雪山交通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二)24个派出机构
黄山派出所、奉科派出所、宝山派出所、鸣音派出所、大具派出所、白沙派出所、拉市派出所、太安派出所、龙蟠派出所、白汉场派出所、石鼓派出所、石头派出所、黎明派出所、巨甸派出所、鲁甸派出所、塔城派出所、玉龙山派出所、普若派出所、玉龙雪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派出所、拉市海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派出所、老君山林区森林公安派出所、黑白水林区森林公安派出所、上江林区公安派出所、巨甸林区森林公安派出所。
五、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玉龙县金川路6号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888—5394111(传真)
电子邮箱:ylxgajjlb@126.com
邮政编码:67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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