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10-20 09:09来源:县统计局 字体:【

一、机关职能

(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及上级统计部门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计划、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玉龙县委、玉龙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民间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九)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组织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审;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行政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组织制定县统计局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局机关固定资产,承担局机关事务性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机构设置、人员的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等事项;组织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统计人员继续教育、上岗培训考试等工作;负责统计法制的宣传贯彻和统计执法检查以及会同有关部门对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理;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和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协助局党组做好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组织实施统计部门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等工作;指导全县统计系统的财务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核算股

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态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整理、编辑和管理综合性统计资料;编制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和统计年鉴。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各地生产总值;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和国民经济账户;开展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负责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监督管理各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县级数据与各乡镇数据的衔接;负责对相关统计专业指标的下管下算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指导人口与就业统计和基础工作、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劳动力就业调查统计工作。组织有关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专项调查和监测。组织实施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统计数据。开展环境基本状况统计调查,进行统计分析。归口管理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出版、环保、民政、司法等部门的统计工作。进行社会和科技发展的统计分析并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三)县域经济监测办

针对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情况和问题要加强分析和研究,做好横向、纵向对比,加强日常统计监测,强化分析研判,总结剖析本地的优势和短板,在加强对数据审核的同时,加强实地调研,经常深入农村、园区、企业一线,调研重点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情况,并撰写统计分析资料,深入了解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情,了解经济运行的第一手资料,为各级政府领导提供详细的参考资料,更好地发挥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

(四)法规股

组织贯彻统计法律、法规,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承办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并承办本级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核和上报;负责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五)第一产业股

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开展粮油畜禽生产消费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全县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小康进程监测、扶贫监测和农业经济发展调查。组织指导全县农村统计调查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第二产业及能源股

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工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全县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能源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第三产业股

组织实施全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服务行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全县国民经济各行业工资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新兴产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第三产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玉龙县统计局办公地点:玉龙县政府楼4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传真):0888-5109056

电子邮箱:ylxtjjbgs@163.com

单位负责人:杨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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