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政人〔202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玉龙县委《关于和四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玉委〔2024〕35号),经2024年9月23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
和四光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剑君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社会保险局局长职务;
和佳玉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卢 清 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
木志莲 免去县城乡养老保险局局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
肖江平 免去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职务(四级主任科员);
木 武 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治安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萌智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永强 任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大队长,免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和文相 任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大队长;
杨海峰 任黄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事业管理岗八级,试用期一年);
和雪刚 任白沙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事业管理岗八级,试用期一年);
杨 帆 任拉市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事业管理岗八级,试用期一年);
熊世平 任九河白族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事业管理岗八级,试用期一年);
和凤宏 任龙蟠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事业管理岗八级,试用期一年);
和津辉 任石头白族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事业管理岗八级,试用期一年);
马晓宇 任黎明傈僳族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事业管理岗八级,试用期一年);
元晓斌 任巨甸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事业管理岗八级,试用期一年);
陈小清 任塔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事业管理岗八级,试用期一年);
陈南芬 任大具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事业管理岗八级,试用期一年);
黄寿红 任鸣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事业管理岗八级,试用期一年);
木贵福 任奉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事业管理岗八级,试用期一年)。
试用期满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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